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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时间: 2024-07-09 18:20:01 |   作者: 绿化工程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安排,经市林草局认真梳理,现将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规划汇报如下。

  今年,我市紧紧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总目标,科学布局,统筹推进,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总体思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和谐的宜居首府。

  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林草局统筹谋划,及时调度,每月按时上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0万亩。2021年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0万亩,已完成38.06万亩:其中,完成林业生态建设29.08万亩(人工造林6.3万亩,森林抚育4.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灌木林平茬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3.86万亩,重点区域绿化1.42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9万亩(人工种草5万亩,草原改良4万亩);剩余任务正在推进中,年底前完成。二是制定《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经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经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三是伊利健康谷和蒙牛产业园区项目进展情况。目前,伊利智慧健康谷项目共审核上报自治区林草局征占用林草地建设项目25起(含托县直报项目1起)。截至目前,25起上报自治区的项目已经自治区审核同意,完成审批。蒙牛产业园区项目,和林县以批次形式报批使用林地,项目第一批次使用林地面积约6.5025公顷(97.5375亩),已完成使用林地确权、征收林地方案、勘测、可研、征地公告等用地事项,正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情况。

  今年,我市紧密衔接全国重要ECO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简称“双重”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林、灌、草多层次景观配置原则,着力加大国土绿化、美化、本土化和色彩化比重,因地制宜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力打造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一是稳步推进各项国土绿化任务。高质量推进自治区下达林草生态建设任务,自治区下达林草生态建设总任务20.9万亩,其中林业生态建设12.4万亩(人工造林6.3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森林抚育5.1万亩)。草原生态建设8.5万亩(人工种草4.5万亩,草原改良4万亩),目前已完成20.3万亩,0.6万亩森林抚育任务正在进行。在积极地推进林草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完成2020年度草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督查检查整改任务,认线年草原返青期监测和长势监测,摸底调查草原围栏建设情况,编制了呼和浩特市草原围栏建设方案和多年生牧草上图实施方案;有51个村列入“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名单,新城区列入“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建设名单,村庄绿化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共完成义务植树430.22万株。二是积极申请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的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争取总投资3.2亿元,拟在2年内完成人工造林0.8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2.46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5.3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0.1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7万亩,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12万亩。截至目前,该项目已依照国家要求,完成招投标工作,地块已全部落实,正在进行作业设计。三是积极组织实施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周边草原生态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规划面积约3212亩,由两个片区组成,自东向西分别是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片区3122亩,哈拉沁生态公园及沙坑公园片区90亩。截止现在,项目已经完工90%,剩余建设任务待施工占地结束后实施。四是积极申请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8亿元,拟建新造防护林3.53万亩、多功能林2.42万亩,现有防护林提升37.4万亩,沙化草原补播1.8万亩,同步建设示范苗圃建设3处,沙化和荒漠化治理效果监测系统1套,防火监控系统6套,有害生物监测系统4套。目前,项目可研报告正在修改完善。五是搭建呼和浩特市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的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对森林、草原、湿地、沙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等信息进行全面的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及应用。大数据平台包含营造林管理系统、自然保护地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林草防火监控系统、林草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管理系统、草原生态修复管理系统、林草巡护监管系统、林木种苗信息管理系统、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移动app九大业务系统,实现内业外业的数据交互,目前该平台一期已全部建成,已集成呼和浩特市全部林草湿地等基础数据,全方面覆盖林草相关业务,信息化普及到基层业务人员、巡护人员手中,全市林业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六是建设呼和浩特市种质资源库项目。构建种质资源“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发挥乡土特色植物种源应有的生态价值和产业价值,现已建成集标本库、土壤样品保存库、草树种常温及低温保存库、种质资源展示区等基础设施为一体的种质资源库,收集野生植物种子599种2000余份,植物标本8000余份,土壤样品16000余份,全部分类入库保存。研究筛选58个乡土树种作为造林绿化推荐树种,积极开展育苗扩繁工作。目前,各旗县区对全市第一批选定的13个乡土树种(文冠果、樱桃、桃叶卫矛等)正在进行扩繁育苗工作,为生态建设修复储备适宜本土、可育繁、易推广的植物品种,夯实科学植树造林基础。

  把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作为ECO保护的第一个任务。一是全面实施“林长制”。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深入全市9个旗县区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我市林草资源特点和管护真实的情况,牵头起草《呼和浩特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通过后印发全市全面实施,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情况,适时调整了市级林长、副林长,各旗县区已经全部印发林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乡镇一级正在紧锣密鼓制定工作方案,预计十一月底前建立起市、旗县区、乡镇、村四级林长体系。二是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力度。充分的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护林(草)员(防火员)五级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防火教育宣传,营造了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开展全市林草系统防扑火实战演练,科学合理安排专业扑火队伍力量,积极处置早期火情,配合做好火灾扑救。截至目前,全市发放10余万份宣传单,增设9块防火宣传牌,更换、悬挂横幅、彩旗10000余条,出动防火车辆(包括摩托车、三轮车、及消防水车等)3万余台次,防火人员十万余人次,设卡站500余个,检查过往车辆约13万台次,检查过往行人31万余人次,切实履行了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业防救责任,全市连续2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森林可燃物调查任务全部完成,野外火源、历史灾害、减灾能力调查等任务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数据上传质检。三是织密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网。加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和能力支撑体系的建设。强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与防治,截止到10月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3.99万亩,防治面积37.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36.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7.3%。已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40万元。完成草原鼠害防控任务50万亩,草原虫害防治任务35万亩,已下达草原鼠虫害防控补助资金251万元。全面推进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对调出我市7100多万株苗木实施调运检疫,复检苗木193.94万株、复检木材690立方米,实施产地检疫2.0万亩,对于检疫合格的苗木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切实织密林草有害生物扩散蔓延防线,实现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可持续控制。四是强化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管护。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面积626.73万亩和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面积340.72万亩,落实护林员管护责任制,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天然林停伐政策,严格落实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审核审批规定,截至目前,共审核征占用林草地71起,总计617.0675公顷。其中:征占用林地54起,566.983公顷;草地17起,50.0845公顷。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及系列专项行动,完成森林督查整改任务。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管理体系。依托“绿盾”行动的开展,推进依规依法保护,强化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大野外巡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破坏野生动植物环境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巡护人员3099人次,出动车辆1544台次,专项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观赏性动物展示场所、农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等,严格排查动物疫情风险隐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类场所133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人,收缴野生动物123只,非法猎具渔具6个。 同时,精心选择野生动物出没的重点区域,安装74个红外相机、10套视频监控作为野生动物监测的重要手段。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违法违规开垦、占用湿地的问题、湿地疑似图斑进行全面排查和查处。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500万元已下达我市,全部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与修复,同时积极推进呼和浩特市第一批湿地名录划定工作。五是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加大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排查核查案件1869起,列入问题排查台账案件348起;完成疑似图斑4118个排查核实工作,列入问题排查台账图斑216件;全市问题台账564件(问题案件348件,问题图斑216件)。截至10月底,通过追缴罚款、恢复植被、补办审核审批手续、旗县区地类裁定等方式,已整治到位493件(问题案件319件,问题图斑174件),整治到位率87.4%。

  近年来,全市林草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林草局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草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发展生态富民产业、推进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优异成绩:成功申请总投资3.2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的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敕勒川草原获批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大数据平台和种质资源库获得国家林草局表扬;防火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投资2736万元的呼和浩特市(南部地区)草原高(中)风险区建设项目列入了中央投资计划。

  (一)坚持科学谋划,升级更新绿化造林模式。2021年,局党组深入研究,局相关科室的调研总结,各相关领域专家的多次指导会诊,编制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广使用造林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将全市划为五个生态综合治理区,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要求,通过“土”“肥”“气”“水”等生态自然要素诊断,推荐不同的树种草种和造林模式,并在全市旗县区得到逐步推广应用,努力实现以水定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科学绿化模式,为进一步巩固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提供现实参考。

  (二)坚持绿色发展,科学探索林草固碳思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提升我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森林、草原和湿地碳汇能力,市林草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组织相关科室及相关领域专家探讨研究,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碳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助力实现首府“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林草思路。

  (三)坚持科技引领,显著提升林草信息化水平。创新建立呼和浩特市智慧林草大数据平台和林草种质资源库。打造本土种质资源库,采取“采集—研究—评价—驯化—繁育—应用”的科学模式,选育有营养、有价值、抗旱、耐寒、耐湿、耐贫瘠等抗逆性强的特色草树种,针对不同地域的生态类型、水土气特性,应用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领域。呼和浩特市智慧林草大数据平台已纳入呼和浩特“智慧大脑”,在日常推广使用中完善大数据收集、整合、分析功能,构建起“林草一体化”及“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生态建设模式,用模拟自然的方式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对林草资源保护重点、资源有效利用、可持续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实现智慧提醒、智慧督办、智慧闭环。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和种质资源库受到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四)坚持保护修复,全民推进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取得新成果。以建设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为契机,全面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在已有的敕勒川草原的基础上(约10388亩),辅之以人工修复,自2019年以来,陆续组织实施敕勒川草原生态谷沿线生态提升工程和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周边草原生态提升工程,通过两年的保护修复,截至今年,敕勒川草原规模近达3万亩,逐步形成了“阴山、草原、湿地”等多种旅游资源。在敕勒川草原获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敕勒川总体规划,加大敕勒川草原试点监管,强化周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努力再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敕勒川美景。

  立足全市“一河、两山、三区、多点”的生态发展新格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通盘考量,着重解决好“在哪儿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的问题。对照国家和省、市重大工程总体规划,以黄河沿线生态廊道、大青山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风固沙功能区、北部防风固沙重要生态功能区、南部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重点,加快实施荒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和营造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面构建更加稳定的生态安全屏障。

  依托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京津风沙源、退化林修复与森林抚育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积极争取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支持项目,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托县、清水河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我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的运营与养护,通过国家、自治区、市支持的工程项目,大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黄河沿河提质增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保护,退化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平茬复壮、改良草场等建设保护工作,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0万亩建设任务。加快推进敕勒川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工程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持续增加林草覆盖率,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确保林草覆盖率保持在35%以上,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促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四大生态系统正向演替,不断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将各级林长的职责任务、履职情况、考核评价,以及重点工作督察督办、成果成效等纳入综合管理体系,实现林长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更加智慧精准。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对森林、草原、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的用途管制,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原、破坏林草资源等违法行为,充分保护好草原林地资源,持续改善草原森林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生态发展“双赢”目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性调查,加大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组织实施好呼和浩特市(南部地区)草原高(中)风险区建设项目,建设和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系统、火源管理系统、火情瞭望监测系统、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专业队伍能力系统、防火物资储备库、科技支撑系统、防火信息管理系统、防火检查站等,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依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等工程项目,建立健全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和能力支撑体系。加大《呼和浩特市禁牧工作条例》的立法化进程,全面强化护林员、护草员队伍建设,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培训与管理工作,完善目标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工作成效。

  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配合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大林果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助推清水河县百万亩林果基地种植规模持续扩大,积极推进优质饲草种业发展,实现林草产业供给结构、产业链条逐渐优化,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因地制宜发展林果、林药、林菌、林苗等林下种植业,加强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灌木原料林和文冠果木本油料、中药材等特色林草产业发展。在柠条等灌木平茬试点项目基础上,以林业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大户为重点,强化引导发展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组织为纽带、林农为基础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经营模式,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森林增质的目的。同时在加大林草产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延伸林草产业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推广定制生产、批量加工、订单购销、网络营销等新模式,促进林草产业上游下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功能较为完善、附加值较高、竞争力较强的现代林草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五)持续发力,巩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安全

  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依法做好征占用林草地监管和服务工作,严格依法办理项目征占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同时主动服务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指导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完成报批工作,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用地情况,坚决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规违法行为。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举报电线网上举报:emsp;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接诉即办(投诉热线

  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上报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安排,经市林草局认真梳理,现将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今年,我市紧紧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的总目标,科学布局,统筹推进,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总体思路,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打造水清岸绿、生态和谐的宜居首府。

  按照市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2021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林草局统筹谋划,及时调度,每月按时上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稳步推进。一是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0万亩。2021年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0万亩,已经完成38.06万亩:其中,完成林业生态建设29.08万亩(人工造林6.3万亩,森林抚育4.5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灌木林平茬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13.86万亩,重点区域绿化1.42万亩);完成草原生态建设9万亩(人工种草5万亩,草原改良4万亩);剩余任务正在推进中,年底前完成。二是制定《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经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核通过,并已经过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已开始实施。三是伊利健康谷和蒙牛产业园区项目进展情况。目前,伊利智慧健康谷项目共审核上报自治区林草局征占用林草地建设项目25起(含托县直报项目1起)。截至目前,25起上报自治区的项目已经自治区审核同意,完成审批。蒙牛产业园区项目,和林县以批次形式报批使用林地,项目第一批次使用林地面积约6.5025公顷(97.5375亩),已完成使用林地确权、征收林地方案、勘测、可研、征地公告等用地事项,正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缴费情况。

  今年,我市紧密衔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简称“双重”规划),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林、灌、草多层次景观配置原则,着力加大国土绿化、美化、本土化和色彩化比重,因地制宜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全力打造三季有花、四季有景的“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一是稳步推进各项国土绿化任务。高质量推进自治区下达林草生态建设任务,自治区下达林草生态建设总任务20.9万亩,其中林业生态建设12.4万亩(人工造林6.3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森林抚育5.1万亩)。草原生态建设8.5万亩(人工种草4.5万亩,草原改良4万亩),目前已完成20.3万亩,0.6万亩森林抚育任务正在进行。在积极推进林草生态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完成2020年度草原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检查整改任务,认线年草原返青期监测和长势监测,摸底调查草原围栏建设情况,编制了呼和浩特市草原围栏建设方案和多年生牧草上图实施方案;有51个村列入“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名单,新城区列入“自治区乡村绿化美化示范县”建设名单,村庄绿化工作有序推进。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市共完成义务植树430.22万株。二是积极申请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的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争取总投资3.2亿元,拟在2年内完成人工造林0.8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2.46万亩,完成低质低效林改造5.3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10.1万亩,完成森林质量精准提升4.7万亩,完成退化草原修复治理12万亩。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按照国家要求,完成招投标工作,地块已全部落实,正在进行作业设计。三是积极组织实施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周边草原生态提升工程项目。该项目规划面积约3212亩,由两个片区组成,自东向西分别是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片区3122亩,哈拉沁生态公园及沙坑公园片区90亩。截止现在,项目已经完工90%,剩余建设任务待施工占地结束后实施。四是积极申请欧洲投资银行贷款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8亿元,拟建新造防护林3.53万亩、多功能林2.42万亩,现有防护林提升37.4万亩,沙化草原补播1.8万亩,同步建设示范苗圃建设3处,沙化和荒漠化治理效果监测系统1套,防火监控系统6套,有害生物监测系统4套。目前,项目可研报告正在修改完善。五是搭建呼和浩特市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对森林、草原、湿地、沙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等信息进行全面的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及应用。大数据平台包含营造林管理系统、自然保护地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林草防火监控系统、林草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管理系统、草原生态修复管理系统、林草巡护监管系统、林木种苗信息管理系统、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移动app九大业务系统,实现内业外业的数据交互,目前该平台一期已全部建成,已集成呼和浩特市全部林草湿地等基础数据,全面覆盖林草相关业务,信息化普及到基层业务人员、巡护人员手中,全市林业信息化、智慧化、数字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六是建设呼和浩特市种质资源库项目。构建种质资源“育繁推一体化”体系,发挥乡土特色植物种源应有的生态价值和产业价值,现已建成集标本库、土壤样品保存库、草树种常温及低温保存库、种质资源展示区等基础设施为一体的种质资源库,收集野生植物种子599种2000余份,植物标本8000余份,土壤样品16000余份,全部分类入库保存。研究筛选58个乡土树种作为造林绿化推荐树种,积极开展育苗扩繁工作。目前,各旗县区对全市第一批选定的13个乡土树种(文冠果、樱桃、桃叶卫矛等)正在进行扩繁育苗工作,为生态建设修复储备适宜本土、可育繁、易推广的植物品种,夯实科学植树造林基础。

  把保护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一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对标全国先进地区的先进理念和成熟经验,深入全市9个旗县区开展调查研究,立足我市林草资源特点和管护实际情况,牵头起草《呼和浩特市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委常委会通过后印发全市全面推行,并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调整情况,适时调整了市级林长、副林长,各旗县区已经全部印发林长制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乡镇一级正在紧锣密鼓制定工作方案,预计十一月底前建立起市、旗县区、乡镇、村四级林长体系。二是加大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方法,强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市、旗(县区)、乡镇(街道、林场)、村(社区)、护林(草)员(防火员)五级防灭火网格化管理责任;加大防火教育宣传,营造了全民防火的良好氛围。强化火灾隐患排查和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并且开展全市林草系统防扑火实战演练,科学合理的安排专业扑火队伍力量,积极处置早期火情,配合做好火灾扑救。截至目前,全市发放10余万份宣传单,增设9块防火宣传牌,更换、悬挂横幅、彩旗10000余条,出动防火车辆(包括摩托车、三轮车、及消防水车等)3万余台次,防火人员十万余人次,设卡站500余个,检查过往车辆约13万台次,检查过往行人31万余人次,切实履行了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业防救责任,全市连续2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森林可燃物调查任务全部完成,野外火源、历史灾害、减灾能力调查等任务基本完成,正在进行数据上传质检。三是织密林草有害生物防控网。加大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和能力支撑体系的建设。强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与防治,截止到10月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3.99万亩,防治面积37.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36.8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7.3%。已下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40万元。完成草原鼠害防控任务50万亩,草原虫害防治任务35万亩,已下达草原鼠虫害防控补助资金251万元。全方面推进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对调出我市7100多万株苗木实施调运检疫,复检苗木193.94万株、复检木材690立方米,实施产地检疫2.0万亩,对于检疫合格的苗木发放产地检疫合格证,切实织密林草有害生物扩散蔓延防线,实现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可持续控制。四是强化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管护。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护面积626.73万亩和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面积340.72万亩,落实护林员管护责任制,全市森林资源管护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落实天然林停伐政策,严格落实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审核审批规定,截至目前,共审核征占用林草地71起,总计617.0675公顷。其中:征占用林地54起,566.983公顷;草地17起,50.0845公顷。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及系列专项行动,完成森林督查整改任务。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建立科学规范管理体系。依托“绿盾”行动的开展,推进依规依法保护,强化保护地监督管理。加大野外巡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破坏野生动植物环境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共出动执法巡护人员3099人次,出动车辆1544台次,专项检查人工繁育场所、观赏性动物展示场所、农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等,严格排查动物疫情风险隐患。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各类场所133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6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人,收缴野生动物123只,非法猎具渔具6个。 同时,精心选择野生动物出没的重点区域,安装74个红外相机、10套视频监控作为野生动物监测的重要手段。开展湿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违法违规开垦、占用湿地的问题、湿地疑似图斑做全面排查和查处。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湿地保护补助资金,年度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资金500万元已下达我市,全部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与修复,同时积极地推进呼和浩特市第一批湿地名录划定工作。五是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开展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加大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执法力度,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排查核查案件1869起,列入问题排查台账案件348起;完成疑似图斑4118个排查核实工作,列入问题排查台账图斑216件;全市问题台账564件(问题案件348件,问题图斑216件)。截至10月底,通过追缴罚款、恢复植被、补办审核审批手续、旗县区地类裁定等方式,已整治到位493件(问题案件319件,问题图斑174件),整治到位率87.4%。

  近年来,全市林草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和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林草局的大力指导与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林草生态建设的决策部署,在ECO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发展生态富民产业、推进重点区域绿化、科技支撑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优异成绩:成功申请总投资3.2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的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敕勒川草原获批首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大数据平台和种质资源库获得国家林草局表扬;防火工作取得了历史最好成绩,投资2736万元的呼和浩特市(南部地区)草原高(中)风险区建设项目列入了中央投资计划。

  (一)坚持科学谋划,升级更新绿化造林模式。2021年,局党组深入研究,局相关科室的调研总结,各相关领域专家的多次指导会诊,编制印发《呼和浩特市推广使用造林模式实施方案(试行)》,将全市划为五个生态综合治理区,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要求,通过“土”“肥”“气”“水”等生态自然要素诊断,推荐不同的树种草种和造林模式,并在全市旗县区得到逐步推广应用,努力实现以水定绿、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宜乔则乔、宜灌则灌的科学绿化模式,为进一步巩固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涵养水源、提高水土保持能力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提供现实参考。

  (二)坚持绿色发展,科学探索林草固碳思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提升我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能力,提高森林、草原和湿地碳汇能力,市林草局格外的重视,提前谋划,组织相关科室及相关领域专家探讨研究,编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碳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助力实现首府“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林草思路。

  (三)坚持科技引领,明显提升林草信息化水平。创新建立呼和浩特市智慧林草大数据平台和林草种质资源库。打造本土种质资源库,采取“采集—研究—评价—驯化—繁育—应用”的科学模式,选育有营养、有价值、抗旱、耐寒、耐湿、耐贫瘠等抗逆性强的特色草树种,针对不同地域的生态类型、水土气特性,应用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领域。呼和浩特市智慧林草大数据平台已纳入呼和浩特“智慧大脑”,在日常推广使用中完善大数据收集、整合、分析功能,构建起“林草一体化”及“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生态建设模式,用模拟自然的方式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对林草资源保护重点、资源有效利用、可持续发展趋势做科学分析,实现智慧提醒、智慧督办、智慧闭环。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和种质资源库受到国家林草局和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四)坚持保护修复,全民推进草原自然公园建设取得新成果。以建设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为契机,全方面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在已有的敕勒川草原的基础上(约10388亩),辅之以人工修复,自2019年以来,陆续组织实施敕勒川草原生态谷沿线生态提升工程和敕勒川国际会展中心周边草原生态提升工程,通过两年的保护修复,截至今年,敕勒川草原规模近达3万亩,逐步形成了“阴山、草原、湿地”等多种旅游资源。在敕勒川草原获批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敕勒川总体设计,加大敕勒川草原试点监管,强化周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努力再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敕勒川美景。

  立足全市“一河、两山、三区、多点”的生态发展新格局,科学规划,合理地布局,通盘考量,着重解决好“在哪儿造”“造什么”“怎么造”“怎么管”的问题。对照国家和省、市重大工程总体设计,以黄河沿线生态廊道、大青山重要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防风固沙功能区、北部防风固沙重要生态功能区、南部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为重点,加快实施荒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和营造林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全面构建更稳定的生态安全屏障。

  依托黄河重点生态区清水河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京津风沙源、退化林修复与森林抚育等国家重点工程和项目,积极争取黄河流域沙化土地可持续治理项目等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支持项目,深入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托县、清水河沿黄生态廊道建设工程,进一步推进我市大青山前坡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的运营与养护,通过国家、自治区、市支持的工程建设项目,大力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黄河沿河提质增绿、退化草原生态修复保护,退化林分修复、森林抚育、平茬复壮、改良草场等建设保护工作,完成林草生态建设40万亩建设任务。快速推进敕勒川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工程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持续增加林草覆盖率,提升森林草原质量,确保林草覆盖率保持在35%以上,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促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四大ECO正向演替,不断的提高森林草原湿地ECO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以全面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建立健全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将各级林长的职责任务、履职情况、考核评价,和重点工作督察督办、成果成效等纳入综合管理体系,实现林长制管理更高效便捷、更加智慧精准。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ECO保护,强化对森林、草原、沙区植被等生态红线的用途管制,下大力气保护好现有生态资源,严厉打击非法征占用林地草原、破坏林草资源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充分保护好草原林地资源,持续改善草原森林生态环境,实现经济与生态发展“双赢”目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多样性调查,加大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健全全市林草种质资源库。组织实施好呼和浩特市(南部地区)草原高(中)风险区建设项目,建设和完善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监测系统、火源管理系统、火情瞭望监测系统、防火道路与阻隔系统、专业队伍能力系统、防火物资储备库、科技支撑系统、防火信息管理系统、防火检查站等,全方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依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等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健全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和能力支撑体系。加大《呼和浩特市禁牧工作条例》的立法化进程,全面强化护林员、护草员队伍建设,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培训与管理工作,完善目标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工作成效。

  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配合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大林果加工公司的扶持力度,助推清水河县百万亩林果基地种植规模持续扩大,积极地推进优质饲草种业发展,实现林草产业供给结构、产业链条逐渐优化,资源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因地制宜发展林果、林药、林菌、林苗等林下种植业,加强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灌木原料林和文冠果木本油料、中药材等特色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柠条等灌木平茬试点项目基础上,以林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和林业专业大户为重点,强化引导发展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专业合作社组织为纽带、林农为基础的“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经营模式,达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森林增质的目的。同时在加大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延伸林草产业链,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推广定制生产、批量加工、订单购销、网络在线营销等新模式,促进林草产业上游下游、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功能较为完善、附加值较高、竞争力较强的现代林草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五)持续发力,巩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保障林草资源安全

  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依法做好征占用林草地监管和服务工作,严格依法办理项目征占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手续,同时主动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指导工程项目按规定程序完成报批工作,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用地情况,坚决杜绝少批多占、不批也占等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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