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投标:二十里堡社区路途沥青铺设美化改造提高工程竞争性商洽公告
时间: 2024-12-04 13:04:27 | 作者: 绿化工程
A 二十里堡社区路途沥青铺设美化改造提高工程 1、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则;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才能,具有有用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对应的施工才能;
3、供货商须具有建造行政主任部分核发的市政共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揽叁级及以上资质;
4、所投产品及相关服务应契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标准(包含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5、具有十分杰出的商业诺言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杰出记载;具有实行本项目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能才能;
6、参与政府收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载,在“我国政府收购网”、“我国履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期行为记载名单及“我国裁判文书网”无受贿记载;
7、供货商不得存在控股联系、母子公司联系或供货商单位法人、担任人为同一人,或许存在法人、担任人、高档办理人员人事兼职办理联系;
2.方法:供货商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到公司邮箱(确保材料明晰,补白联系人+联系方法),并电话奉告收购署理组织联系人获取商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