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12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8-11 06:11:36 | 作者: 安博体育官网登录入口网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12年“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实施自治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的意见》(桂政发〔2010〕26号)、《广西“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和《关于印发2012 年全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绿化字〔2012〕2号)要求,制定我市2012年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林业强区总体目标,按照山上调结构、提质量,山下扩绿化、增总量的要求,以加强领导和增加投入为保障,以创新机制和模式为核心,坚定不移地推进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三大战役”,总结试点经验,调整工作重点,加大领导力度、强化组织措施,创新机制模式、吸引社会投资,强化科学技术支撑、提高建设质量,全方面推进“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提高国土绿化水平,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不断的提高我市的核心竞争力。
——坚持高位推动,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抓造林绿化,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列入各级绩效考评内容,层层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造林绿化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各级政府要落实经费,增加造林绿化投入。将造林绿化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利益驱动引导社会各方面投入造林绿化,发动全民参与造林绿化。
——坚持全方面推进,重点突破。在全方面推进造林绿化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通道绿化、城镇绿化、乡村绿化三个薄弱环节,通过创新方法方式,着力解决绿化用地难题,力争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
——坚持注重实效,兴林富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坚持新造林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实行绿化、彩化、花化、香化相结合,打造优美的森林景观。大力种植速生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和经济果木林,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提高质量。认真总结工程试点的经验教训,推广大袋营养苗培育和使用生根粉、保水剂等先进实用造林绿化技术,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根据不同树种选择最适宜的定植时间,提高造林成活率。
2012年,在加强山上绿化、调整树种结构、提升森林总体质量的同时,继续重点推进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总体任务为:
——通道绿化:计划绿化长度16公里。绿化324国道贵港市段,西江河岸贵港铁桥上游。
——城镇绿化:完成6片城镇绿地绿化,绿化面积167.3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城镇绿地2片,其他绿地4片。
——村屯绿化:计划实施20个重点村屯绿化美化。同时,开展“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在800个左右村屯种植珍贵树种173万株。
——山上绿化:计划植树造林19万亩,包括荒山荒地造林、迹地更新和低产林改造。
按照“山上调结构,山下扩绿化”思路,在全方面推进山上植树造林、调整树种结构、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林分质量的同时,突出抓好山下的通道绿化、城镇绿化、村屯绿化等薄弱环节,全方面提升国土绿化整体水平。
着力抓好公路、江河两侧林相改造和宜林路段林带建设,要尽量形成景观林带,采用乔灌花混交等模式,增强层次感,实现绿化、美化、彩化,提升绿化质量和档次。对通道绿化进行局部绿化提升,采取新造林带和现有林带改造提升相结合,打造标准高、景观美的绿色通道。实行新造林和现有森林景观改造提升相结合,通过种植珍贵树种、彩叶树种、开花树种等,营造“彩色森林”,增强景观效果,打造景色优美的森林通道。
创新城镇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为先,从城镇的长远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着眼,将城镇建设从注重土地开发向生态环境建设转变,提高绿化美化档次,营造良好环境,集聚人才和资金,加快城镇发展。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抓手,以城市公园、景观街道、城市出入口、重要景观节点和县城等为重点,加快城镇绿化步伐。实行多树种、多层次、多颜色以及乔木、灌木、花草合理搭配,森林、水景、建筑相协调,确保植被具有一定的密度、宽度和厚度,打造城市绿化精品,确保在增加城市绿地面积的同时,提高绿化水平,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移风易俗,树立生态理念、绿色理念、植树致富理念、森林文化理念,把种树当成习俗,自觉植树造林,在村屯“四旁”大种果树、珍贵树,在绿化美化的同时,给后代留下“绿色财富”。结合城乡风貌改造、名村名镇和新农村建设,优先选择主要通道两侧或风景旅游点、城镇周边的村屯,以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护宅林和村中小片绿地为重点,打造一批高标准绿化示范村屯。同时,将造林绿化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好全市“千万珍贵树种送农家”活动,引导、扶持农民多种珍贵树种,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绿化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以生态防护树种、用材树种、经济果木树种为主体,以栽植挺拔、浓荫、美观、开花、彩叶的乔木为主,间种灌木和花草。根据不同道路的特点和功能设计,合理配置模式和树种,采用景观树种、速生树种、经济林木、珍贵树种相结合,大树和小树相结合,林苗一体化等模式,达到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风格的景观效果。在沿线两边风景优美地段应控制营造高大树种,以适当“显山露水”,保持人工景观和自然景观相协调。
以乔灌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为主,或采用“林苗一体化”模式全部配置景观树种。原则上单侧植树不少于2排,其中1排以上为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绿化大苗。
(3)树种选择。按适地适树原则,选择扁桃、羊蹄甲、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黄槐、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竹子、果树等造林。适宜地区应重点选择柚木、降香黄檀等珍贵树种,打造各具特色的珍贵树种大道。
种植竹子或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珍贵树种,打造各具特色的绿色走廊。原则上单侧植树不少于2排,其中1排以上为米径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绿化大苗。种植竹子的需用母竹造林。
主要选择竹子、榕树、木棉、羊蹄甲、黄槐、果树等,大力种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
按照“树有高度、林有厚度、绿有浓度、看有景观”的要求和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多模式进行建设,确保景观效果。具体按照园林部门制定的标准做绿化。
扁桃、玉兰、杜英、羊蹄甲、黄槐、夹竹桃、榄仁、木棉、榕树、香樟、天竺桂、银杏、紫薇、芒果、盘架子、重阳木、马褂木、桂花、三角梅、红绒球、红继木、龙船花、朱槿等。适宜地区应大力种植柚木、降香黄檀等珍贵树种,打造“珍贵树种”街道、小区、单位。
主要是村屯周围、房前屋后、村道两旁的宜绿化地,每村要求实施绿化面积5亩以上,或者种植米径达3厘米以上、树高2米以上的乔木绿化大苗300株以上。
重点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护宅林和村中小片绿地、休闲绿地。护路林要求每侧种植1~2排,护村林要求种植2~3排,村中见缝插绿。实行乔灌搭配,多种树少种草,减少管护难度。
南部地区选择柚木、降香黄檀、紫檀、沉香、竹子、扁桃、玉兰、榕树、香樟、桂花、羊蹄甲、黄槐、荔枝、龙眼、芒果、木棉、天竺桂、紫薇、盘架子、重阳木、三角梅、龙船花、朱槿等;北部地区选择银杏、楠木、黄槐、杜英、香樟、桂花、马褂木、观光木、天竺桂、紫薇、红继木等。
国道、省道、铁路边沟外绿化、河流绿化和村屯绿化的补助标准按2011年的标准执行。
(一)落实用地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各地按照确定的绿化任务,开展绿化用地落实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3月):召开全市“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
(三)作业设计阶段(2012年2月~3月):在落实好绿化用地的基础上,开展作业设计,明确建设标准,并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具体地点、地段。
(四)施工种植阶段(2012年1月~4月):利用春季、雨季温度适宜、雨水较多的有利时机,多种树、种好树,加快进度,为完成全年任务打下基础。
(五)年中督查阶段(2012年4月~6月):组织并且开展一次年中督促检查,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推进工作。
(六)年终验收阶段(2012年12月):组织并且开展年终检查验收和评比,对达成目标好、成绩非常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达成目标或完成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
造林绿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组织管理机制,各级政府对“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全面负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调整和充实“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县市区、乡镇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领导责任。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大种树、优生态”和义务植树等活动,带动全社会热情参加造林绿化。自治区将“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各市进行考评。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造林绿化工作负总责,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交通运输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内的造林绿化,分别由交通运输、铁路部门和当地政府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对公路、铁路建设规划范围以外及河流两岸的林带建设,由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公路、交通部门协助实施,涉及征占用耕地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林地的造林绿化由各级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植树造林,完成部门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适龄公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提升义务植树尽责率。
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原则,通过“政府补、部门筹、企业引、社会集”多渠道筹措造林绿化资金。各级财政要将造林绿化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充分的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用于造林绿化。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创新模式、利益驱动,吸引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投资造林绿化。同时,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募集社会资金用于造林绿化。支持共青团开展“同饮一江水”桂粤港澳青年绿满西江系列主题活动,动员广大青年热情参加造林绿化。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造林绿化的新形势、新要求,完善造林绿化政策。新建的道路绿化用地规划应当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设计相衔接,并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不管是新建还是改建、扩建的道路、堤坝,都要将绿化纳入工程规划,列入工程概算并与所建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强化城市绿化管理,对城市建设项目实行园林绿化设计的具体方案审核和验收备案制度。林业部门要完善通道两侧绿化树木采伐(挖)政策,在确保林带绿化效果的同时,增加经营者的经济效益,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植树积极性。
各地要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广有利于吸纳社会投资、加快造林绿化的模式。要通过政府安排适当补助经费,吸引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投资造林绿化。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利益驱动,大力推广“林苗一体化”等绿化模式,调动各种造林主体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挖掘造林绿化的动力源泉。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专业绿化公司,或招标确定专业公司,专门负责通道两侧绿化项目的实施和长期管护,建立造林绿化的长效机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造林绿化任务完成好的地方,自治区将在安排有关专项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
继续实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督查制度,不定期组织并且开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造林绿化的督促检查,并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林业部门要建立造林绿化督导员制度,深入基层蹲点督导。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和建设标准,组织编制作业设计,将各项绿化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作业设计以县为单位报自治区“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林业、园林部门要根据各地造林绿化对不同树种的需求,指导培育足够的良种壮苗。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加强对造林绿化的指导和服务,提高造林绿化质量。
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义务植树条例》,以“大种树,优生态”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为平台,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员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创新义务植树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并且开展“春节植树团拜”、“身边增绿”、“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千校植万树”、“自愿捐款造林”和营造“劳模林”、“工会林”、“共青林”、“巾帼林”、“结婚纪念林”等活动。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将造林绿化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方式,加大对造林绿化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