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城区美化改造施行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6-21 19:01:28 | 作者: 新闻资讯
一、本施行方案所触及的奖赏主体是组织施行无物业管理小区美化改造的各区政府和相关的职责单位。小区美化改造以奖代拨每年评比一次。
二、凡自筹资金,对无物业管理、美化层次较低、损坏严峻急需整改的小区施行美化改造的单位,其美化改造到达必定质量衡量原则的,由市政府按工程量的特别的份额一次性予以奖赏。对无物管小区美化改造成绩突出的组织协调单位,由市政府给予必定奖赏。
三、无物业管理小区美化改造以奖代拨作业的查核、评比、奖赏由市园林文物局组织相关的单位进行。各区在对无物管小区美化做改造时,先由区美化办对小区美化现在的情况进行摄影查询,编制小区改造方案上报市园文局,列入市年度无物业管理小区美化改造方案。待小区美化改造完成后,由市园林文物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查核,按合格查核有关目标鉴定归纳得分。详细合格查核评分方法见附表《小区美化改造以奖代拨查核评分细则》,总分80分以上为合格。
四、由区政府筹集资金进行无物管小区美化改造,到达美化改造规范,并经查核合格,对项目决算进行审阅后,由市政府按工程量的40%一次性予以以奖代拨奖赏。
由市园文局组织相关的单位,按查核归纳得分对各城区当年改造合格的无物管小区美化改造项目进行评比,按当年美化改造合格小区数的30%评出优异项目若干个,其间前三名为优异项目,别离奖赏8万元、6万元、4万元;其他各奖赏2万元。
五、按工程量的40%以奖代拨的奖赏资金悉数用于补偿区政府施行小区美化改造项目的开销。在小区美化改造项目评比中取得的奖赏资金,其间5%作为市政府奖赏区领导班子的专项资金,80%用于奖赏在小区美化改造作业中作出贡献的个人,15%用于小区美化改造作业中的各项费用。奖赏经费在城市美化建造专项资金方案中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