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农民工讨薪有了“尚方宝剑”
发布时间: 2024-07-02 08:50:37 | 作者: 新闻资讯
中国园林网4月10日消息:一起涉及53名绿化工人的欠薪案,法庭争议围绕的焦点是——
3月26日,记者接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时福茂的电话,时律师在电话里兴奋地说:“法院完全支持我们的申辩理由,我们胜诉了。”
3月13日下午2点,北京海淀区法院民庭第二次开庭审理霍新民等53人与陈力(化名)、北京绿园工程有限公司(化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庭审后,时律师信心十足地对记者说:“我们对这个案件有完全胜诉的信心。”
记者在休庭时看到,被告陈桥主动与原告霍新民商议,能否减免一些欠薪的偿付。霍新民双眼圆睁地说:“绝对不可以,一定要全额补偿。”
案情:2012年2月和4月,来自河北保定的霍新民等53人受雇于老乡陈力,先后在北京朝阳区安立路紫御华府小区1号住宅楼及石景山区鲁谷路紫御国际园林景观工程中,从事土建、水、电安装工作。当年的工程结束后,工人们没有拿到应得的全额劳务费,尚有14080元的劳务费没结。
因而,他们求助于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希望此事能得到公正解决,拿回被欠劳务费。该中心指派时福茂、高军生等3名律师作为此案的代理人。
他们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力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14080元;二、被告绿园公司对陈力拖欠原告的劳务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上,原告与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是:第一,绿化施工要不要资质,没有资质的包工头承包工程是否属于违反法律;第二,在绿化工程中发生的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否适用于建设领域的相关政策。
原告方举证:1.住建部发布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园林绿化三级资质以下企业只能承担50万元以下的纯绿化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劳务分包。
2.《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试行)第二十七条: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实施工程单位,必须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第二十九条:“施工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北京园林绿化局发布《城市绿化施工控制扬尘污染管理规定的通知》强调,绿化实施工程单位应当具备国家或本市颁发认可的城市绿化工程施工资质,没有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禁从事城市绿化施工。
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程》提到:承包单位是与建设单位签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承担施工任务且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该条款写明,要审核分包单位资质,承包企业需要提供资质等级证明等。
法庭查证,陈力系个人承包,无相关资质证明。按照上述规定,属于违法承包。因此,他与北京绿园工程有限公司的承包合同属违法、无效的合同。
原告举证:1.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有分包或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该组织或者个人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发包单位理应当直接向劳动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2.《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可以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法》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庭上,被告出具的证据显示,2012年2月16日,绿园公司(甲方)与陈力(乙方)签订的《园林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将北京朝阳区奥运村乡安立路项目1号住宅楼等园林景观工程中部分工程的劳务分包给陈力(乙方);同年4月,绿园公司(甲方)与陈力(乙方)又签订了一份园林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将北京石景山鲁谷路紫御国际园林景观工程中部分工程的劳务分包给被告陈力。
在绿园公司(甲方)与陈力(乙方)签订的两份合同中,都白纸黑字地写明:“陈力(乙方)要及时发放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的不良影响,后果自负。”
法庭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激辩,最后判决:“绿园公司作为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陈力,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违法分包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绿园公司和陈力一同承担。其中,陈力作为雇主,直接雇佣农民工,系拖欠劳务费的付款义务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绿园公司将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陈力,分包关系应属无效,霍新民等农民工与绿园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因此,绿园公司对所欠劳务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
判决结果说:“被告陈力于本判决生效后,于15日内给附原告霍新民等被拖欠的劳务费14080元;北京绿园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陈力本判决第一项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受理费76元,北京绿园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力共同负担,于本案判决后7日内交纳。”
时律师和记者说:“这个案子胜诉的关键,是找到了绿化工程中欠薪案所能适用的法律规定。接了这个案子后,我们所最年轻、30岁刚出头的高军生律师,在法规的海洋里查找证据,最后找到住建部的政策法规部门咨询,才拿到了最有力的政策依据,对劳动法律师来说这也是一次专业水平的检验。”
时律师说:“这起涉及53人的欠薪案,是去年我们所处理的北京仅有的一例大规模欠薪案。在2005年左右,每年都有许多起涉及几十人甚至上百人的欠薪案件,这也说明现在北京大规模欠薪事件慢慢的变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