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玉溪市政府信息揭露
时间: 2024-08-21 21:57:25 | 作者: 经营项目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撤销“十三五”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方针免税额度办理的告诉
公安部、安全部、农业乡村部、林草局,联合参谋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造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发挥进口税收方针功效,习惯商场经济规律要求,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方针的告诉》(财关税〔2016〕26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税收方针办理办法的告诉》(财关税〔2016〕64号)修订如下:
(二)删去告诉正文第四条第(一)项中“工业主管部门应在免税进口主张中,对主张数量的增减状况做剖析阐明,其间以育种或繁殖为意图野生动植物种源,主张数量应以保证野生动植物存活和种群繁殖的合理需要为限。”、“,能够包含接连数个年度免税进口数量”、“核定的年度免税进口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核定数量的40%”、“关于每个免税种类,工业主管部门标示承认的免税数量算计,不得超出对该种类核定的年度免税进口方案数量。”、“,能够在上一年度核定的免税进口方案数量的40%以内”。
(三)将告诉正文第四条第(一)项第4点“标示承认进口单位所进口的种类和数量是否契合年度免税进口方案所核定的免税种类、数量规模”修正为“标示承认进口单位所进口的产品是否契合免税方针规则”。
(四)删去告诉正文第五条“,并对免税进口方案履行率较低的种类,做多元化的剖析阐明”、“以及超过上一年度核定免税方案数量40%”和“和数量”。
(五)修正告诉附件2至附件7表格有关内容,修正后的表格详见附件1至附件6。
附件5_20XX年种子(苗)、种畜(禽)和鱼种(苗)免税进口方案履行状况表.pdf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文明和旅游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国有公益性保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规则的公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连续施行赋闲稳妥援企稳岗方针的告诉
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助施行细则》
国家开展变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撑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办法》的告诉
主办:玉溪市人民政府承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运转保护:玉溪市数字玉溪建造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