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市)局加强税收监管智慧税务建设的研究和思考
时间: 2024-05-26 19:17:23 | 作者: 经营项目
针对当前税收监管瓶颈掣肘、明显问题,本文结合日常税收监管真实的情况、迫切需求,通过学习研究,就县(市)局全面加强税收监管、智慧税务中心建设,谈一些思考和建议。
构建监管中心、加强税收监管:是顺应现代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管理体制机制、监管方式手段、技术设施(备)平台已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形势变化,必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快监管中心建设,强化税收精准监管,使之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确保税收征管改革向纵深推进的需要。2021年以来实施的征管改革,目前已进入“深水区”、遇到“中梗阻”,面临着管理瓶颈掣肘的重点突破、管理方式手段的重大变革、作战平台建设的重要保障等明显问题,这样一些问题的解决与否,将必然的联系到改革进程的持续深入,更关系到改革既定目标的顺利实现。是推进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税收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税收监管的现代化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重要前提基础,因此,加强税收监管是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第一个任务。是做好当前税收工作的现实需要。随着“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的不断宽松,税收监管面临的形势任务越来越重、风险隐患慢慢的变多,税收监管的实时化、常态化、精准化、智能化势在必行,因此,构建监管中心、加强日常监管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以现代税收防控体系建设目标为核心,紧紧围绕“四精”管理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加快和推进“三个中心”建设部署,建立健全精准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明晰各层级、各部门监管工作职责,全力打造“由分散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被动性承接向主动性推送转换、单一化处理向批量(集约)化处理转型”的税收监管新模式,努力实现管理理念方式的实质性转变、管理措施手段的实质性改变、管理质量效率的实质性蝶变,着力构建高水平发展的税收监督管理体系,推动县(市)局税收监管和以数治税工作“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税收治理效能显著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现“三个更加满意”为目标,坚持紧贴工作一线、紧盯工作实际,瞄准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明显问题、短板弱项、洼地盲区,制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务实管用的针对性监管措施,破解工作难题、化解税收风险、提升征管质效。
坚持大胆突破。坚决破除习惯性固化思维和传统的管理方式,在监管理念、方式、措施、质效上大胆探索、实践,从理念方式、设施保障、技术上的支持等层面对县(市)税收现代化建设进行底层加固,实现以税收监管的现代化推进税收治理的现代化。
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探索应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加快推进服务、管理、内控、保障等方面的全方位变革,逐步实现业务处理数字化和税务管理智慧化,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税收管理体系。
坚持源头管理。着力提高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加强对各种风险源头的实时监测和分析研判,做到及时有效地发现、化解、处置,举一反三、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尽最大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坚持集约高效。全面落实“四能四不要”工作要求,着力推进实体化运作、智能化分析、集约化统筹、批量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的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推进纳税人、税务干部“双减负”,全力提升税收监管效能。
集中化、集成化办公。聚焦机关实体运作、专班集中办公,全面构建机关+基层、部门+部门、骨干(精英)+团队上下联动、相互协作、高效运转、整体推进的现代税收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精准化、精细化监管。聚焦数据加工分析(利用)、征管质量监控,全方面提升职能股室、应对机构、业务骨干、青年员工的数据提取、分析、加工、利用能力,实现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
批量化、批次化处理。聚焦集约批量处理、集中高效办理,全面增强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专业性特殊事项、突击(发)性专项工作的及时处置和集约处理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工作质效。
严格化、严密化审核。聚焦集中深度分析、集体会商审议,全面强化重大事项、重要环节、重点税种、重要流程的审核把关和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指令性任务应对、增值税留抵(出口)退税、土增税清算审核的质量,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风险。
全面化、全景化展示。聚焦智慧税务展示、智能税收建设,全面展示征管改革经验亮点、税收治理能力水平、纳税服务特色品牌、以数治税质量成果,倾情描绘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和绚丽画卷。
突出牵头牵引。征管部门是监管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1)牵头组织。负责年度监管计划编制、计划执行、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的统计和报送工作,实时了解和全面掌握全局监管工作情况。(2)督促推进。定期或适时召开监管工作例会和会商会议,督促和提醒年度监管计划和重点任务的执行,确保年度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和有序推进,着力提升监管质效。(3)评价考核。科学构建常态化税收监管和风险防控绩效指标评价体系,不断的提高税收治理效能,全力推动现代化税收防控体系建设。
突出主责主导。各业务股室是监管工作的主责主导和具体实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针对目前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和监管重点,以监管中心为主要基地和作战平台,采取“集中+分散”“固定+松散”“专项+临时”等方式,集中抽调人员,适时开展监管工作。在此基础上,定期组织和参加监管工作例会和会商会议,共同解决当前税收管理中的明显问题和管理漏洞,有效提升监管工作的质量效率。
突出先行先试。各部门要提升站位、找准方位、把握定位,结合区域特征、税源结构、人才储备、技术支撑等资源优势,针对问题短板、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先行先试、大胆创新突破,率先探索出一套既简便易行又务实管用,既具本地特色又可复制推广的税收管理主题(事项)方面的税收监管新方式,努力为全省监管工作作贡献。
突出联动联控。要建立健全“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内外协作”监管工作机制,打破系统、区域、部门之间壁垒,加大监管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强化融合意识,凝聚工作合力,慢慢地加强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形成监管的整体合力、倍增效应。
突出智慧智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与税收监管的深层次地融合,着力推进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深度运用的智慧监管,实现监管方式从“事项+流程”推送驱动转变为“数据+规则”智能驱动,实现由“人防”向“智防”全方位、高质量监管的转变。全方面提升数据管税、以数治税的整体效能,全面展示智慧税务、智能税收建设的丰硕成果。
到今年,税收监管中心组织架构和设施建设率先初步建成,年度监管工作规划和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新税收监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到2024年,税收监管中心加强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逐步提升,现代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率先建成。到2025年,税收监管中心高质量运行,监管主体责任更加压实、风险研判能力持续提升、风险应对质效明显提高,现代化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建成。
注重发挥部门人员在税收监管中的联动作用。一是激发主观动能。发挥基层一线人员对区域范围内监管风险先知先觉的优势,激发他们主动发现和提出“数据+规则”业务需求场景,努力形成“省、市、县共画一个圆”整体联动、上下协同的监管新格局。二是建立“吹哨”机制。全面开启税收监管“集智众创”模式,促使每个层级、每个岗位的每个人员自觉成为监管风险的吹哨人,主动积极为全省、全市税收监管建言献策,有力促成从风险感知到处理的一条龙、一体化加工处理体系的建立。三是强化督查督促。发挥纪检督察部门监督促进作用,既要发现监管存在的问题,更要察觉缺陷成因,既要督促制度有效执行,更要推动制度高效运行,努力形成“服、管、督共织一张网”的监管联动新格局。
注重发挥外部情报在税收监管中的指向作用。强化部门间涉税数据的信息交换。充分把握“税收保障办法”实行的有利契机,整合各条线网格化管理平台机制,完善税收大数据多元化结构,重构纳税人遵从风险分析模型指标体系和计分规则,努力形成“内、外、联共筑一道墙”的监管共治新格局。
注重发挥特色做法在税收监管中的示范作用。确立契合自身实际、富有地域特色的监管工作重点。将土增税清算评估和审核、个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连续多年或异常大额亏损、自产自销苗木大额开票、商贸企业大额销售、简易征收增值税率适用等作为重大监管事项实施重点监管,着力堵塞征管漏洞,防范化解税收风险。
注重发挥智慧税务在税收监管中的引领作用。一是强化数据应用。以监管中心为平台,通过组织培训、实战演练、竞赛评比等多种形式,强化数据理念、培养数据思维、明晰数据效用,推动税务人员数据提取、应用能力的全面提升。二是强化数据分析。强化对基础管理、税务执法、税收监管等任务的日常、集中、深度分析,切实解决数据管税、以数治税成效不明显、靶向不明确、指向不精准等问题。
注重发挥评价报告在税收监管中的推动作用。定期制作和发布税收监管和效能评价报告,通报监管工作动态,提出特定问题监管建议。全面总结年度监管各项制度、机制运作情况以及监管年度任务、着重关注事项执行情况,科学客观评价年度税收监管整体效能。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