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转让公告】深圳市龙之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大康苗圃场苗木转让公告
时间: 2024-06-26 01:37:26 | 作者: 经营项目
依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财物买卖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受托付,深圳联合产权买卖所揭露发表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搜集受让方。
特别提示:挂牌有用期满,只发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准则直接签约;发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采纳拍卖方法。
项目简介:深圳市龙之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具有的一批苗木(4875株),该苗木坐落深圳市龙岗区园山大街大康社区横坪连接线的大康苗圃场,毗连阿波罗未来工业城,评价值为人民币3,570,693.00元(大写金额:人民币叁佰伍拾柒万零陆佰玖拾叁元整)。
2、转让标的财物自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关于该标的财物的全部危险或许问题均由受让方承当,转让方不承当任何法律职责;
3、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彻底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有几率存在的瑕疵,且乐意承当标的瑕疵会形成的全部职责、危险和丢失,并不对转让方进行追偿和索赔。
5、为确保买卖各方的合法利益,呈现以下任何一种状况时,将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确保金:(1)意向受让方供给的材料和信息存在虚伪、不真实、不具有用力等景象;(2)意向受让方交纳确保金后单独撤回受让请求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竞价底价时,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好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什物财物买卖合同》或付出买卖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背深圳联合产权买卖所规矩、挂牌条件要求的。
赞同文件名称及文号:《深圳市龙岗区出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赞同深圳市龙之盛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大康苗木揭露挂牌的批复》(深龙投控字〔2019〕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