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阴沙常北社区年代记忆村庄特色精品乡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 2024-08-20 20:15:50 | 作者: 绿化工程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常北社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常阴沙常北社区年代记忆村庄特色精品乡村建设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景观节点4处,绿化种植4500平方米,户外游乐设施;工程估算价约146.23万元,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8月22日,招标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符合5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为:
二、业绩要求:近4年(自2018年6月1日之后)参与过2个工程建设价格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2月—2022年4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联的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2年2月—2022年4月)。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核检查将不通过。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请申请人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三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